第79章(1 / 2)

第079章

老家发生的事儿, 喜宝是丁点儿都不知道。

她很忙, 非常非常得忙。

读书学习对於喜宝来说,已经成爲了一种本能,同时也是她最大的兴趣爱好。从本质上来说, 喜宝跟毛头是不同的, 她是因爲喜欢读书而读书,可毛头最大的爱好却是演戏, 之所以用功念书, 也是爲了能够考上全国最好的电影学院,从未实现他登台演戏的梦想。

好在如今,两人都如了愿。

作为百年名校, 京市大学除了大环境显得有些破旧外,内涵底蕴却不是那些最近两年刚造好的新学校能够比的。旁的不说, 光是学校里那个几乎集合了现今全国所有藏书的大图书馆, 就足以叫人心生敬意了。

在正式开学后,喜宝除了每天上课之外,几乎一有时间就往图书馆跑。作为京市大学的学生, 她可以借阅图书馆里绝大部分藏书, 很多都是她闻所未闻的,她也的确如同海绵一般,如饥似渴的吸引着新知识。

当然, 跟喜宝这样的学生, 京市大学里有着太多太多。在这个年代里, 能够读书本身就是一件很幸运的事儿, 而能够考上大学,几乎是无数莘莘学子的梦想。

有句话叫做,千军万马过独木桥,说的就是这个年代的高考。至於考上大学中的顶级学府京市大学,那是很多人做梦都不敢想的事儿,其难度就可想而知。

没人会浪费这么好的机会,就说王丹虹好了,哪怕她的个性和习惯确实有些遭人诟病,却无法否认她的用功程度。

每天一大清早,就有无数个学生快速的收拾好自己,拿着饭盒走出宿舍,在食堂里简单的吃过一顿早饭后,就开始了早自习。尽管学校本身幷没有规定早晚自习,可学习机会来之不易,没人舍得糟蹋。

可大学终究跟初高中不同,从小就被老师们领着学习的同学们,第一次被老师放生了。功课就摆在眼前,机会当然也一直都存在,可要如何学好、学透功课,抓住每一次转瞬即逝的机会,却完全得看同学们自己了。

很快,喜宝她们就遇到了第一个难题。

外语系,顾名思义就是学习另外一种完全不同於母语的语言。而既然是一种语言,那肯定会涉及到发音、口语的问题。可这却是她们这些新生从未涉猎过的领域。

喜宝还算是运气好的,她小学的语文数学老师都是下乡的知青,尤其是刚上小学的时候,启蒙老师就是那位出身京市的曾校长。曾校长本身就是高知家庭出生的,基础知识特别扎实,在教导学生们的时候,他也从未藏私。所以喜宝不单学了课本上的内容,也在曾校长的督促下,学习了汉语拼音。

英语和拼音当然是两码事儿,可其中却也有共通之处。比起其他两眼一抹黑的同学,喜宝上手就要快得多了。

从最基础的音标开始学,然后就是最枯燥无味的背单词。相较於这些而言,大一的那些公共课就显得太简单了,尤其是在被那些英文字母搞得头晕脑胀之时,就连时政都变得可爱起来了。

「下节课是啥啊!」刘晓露嗷嗷叫着低头狂翻书包,她们刚上完一节专业口语课,只觉得一个脑袋有两个大,真得很希望能稍微喘口气。

喜宝看了一眼贴在铅笔盒内侧盖子里的课程表,虽然大学生都不喜欢跟小孩子那样带铅笔盒,可习惯这种事儿,一时半会儿还真改不了,起码喜宝是这样的。

瞧了眼后,喜宝说︰「马哲课。」

「太好了!我爱马哲!」刘晓露不再折磨她的书包了,而是两手合十,一脸欢呼雀跃的说,「马哲课在北校区,咱们要跟其他系的同学一起上,快点儿走啊!跑起来!」

跑起来真的不夸张,实在是大一很多课都是公共的大课,搁在以前,喜宝都不敢相信几百人一起上课是什么样子的,可现在她却已经习惯了,毕竟每周都有至少两三节大课。

抱着书包跑出教室,顺着人群冲下楼梯,然后找准了方向一鼓作气往北校区冲去……

这就是大学日常,每天都处於忙碌和更忙碌之间。

跑着跑着,还有面熟的人混进来︰「我认得你们,是不是要去上马哲课?太好了,学校那么大,我总是迷路。」

尽管是不同系的,不过相聚就是有缘,别说像刘晓露这种本就热情的人了,连喜宝也不会拒绝这种顺手的事儿。於是,三人的小队很快就扩大了,等冲到马哲课楼下时,队伍已经扩充到了三十几人,而且明显有急剧扩张的迹象。

喜宝看了眼手腕上的表︰「还有五分钟,来得及。」

周围的同学明显长出了一口气,还有人用羡慕的口吻对喜宝说︰「有手表就是方便,我那天去旧货市场看了看,最便宜的也要三十五块,买不起啊。」

「开学第一周的淘货你没去?我花了五块钱买了个电子表。」有人得意洋洋的显摆起来,「那个师兄说电子表太幼稚了,上班以后戴不出去,这才便宜了我。」

「那你运气可真好,我那天也去了,就淘到了几本旧书,还有一个大木桶。」

人群边闲聊边往教学楼里头走,喜宝没吭声,只是走在一边,顺着人潮走着。这时,又有人从后头冲上来,似乎跟刘晓露是熟人,很熟稔的打了个招呼︰「还是你们外语系好,第一周就把整个学校给摸透了,我每天都跑错地儿,幸亏没冲到。」

喜宝诧异的看了过去,见那是个面善的女孩,下意识的问道︰「你们第一周没有跟着师兄师姐熟悉校园环境吗?」

「哪会那么好?我们系都是没人要的小孩,谁那么空带我们?全是自个儿摸索的,要是走错了地儿上课冲到了,老师直接记下名字,扣期末的平时分!」

一提起这事儿,那姑娘就气得很,边顺着人潮走上楼梯,边气恼的道︰「整个京市大学,也就你们外语系是最特殊的,因爲每年招生都不够人数,学校把你们当亲闺女疼呢,生怕一个不好,坏名声传出去了,明年就更没人报名了。哪像我们,跟后娘养的一样。」

喜宝笑了笑,正好到了教室门口,一看已经有小半人到了,忙急急的走进教室,往最前头走去。

此时的大学没有强占后排座位的习惯,全都是争着抢着往前面挤,有时候前面只有零零散散的几个不多的位置,同宿舍或者同班的就会分开坐。毕竟又不是小孩子,上课听讲可没必要扎堆。

碰巧,喜宝和那个正喋喋不休抱怨着的女生坐到了一起。

「早知道,我也应该报外语系的,其实我挺喜欢英语的,我家还有个收音机,每天早上都会念一段英语广播,听着可有意思了。」

运气不好被挤到后排的刘晓露伸手戳了戳她︰「你以为外语那么好学?我现在啊,每天看到马哲课本,都觉得格外得亲切,起码上头印得都是亲爱的方块字。」

那女生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︰「你这么说也没错,起码我不用从头开始学。对了,背单词好玩吗?」

回答她的是刘晓露的呵呵声。

学音标、背单词、练口语,这是外语系最头疼的事儿。更要命的是,老师几乎都不会布置作业,至少没有书面要上交的作业。别以爲这是好事,如果有作业的话,起码有个学习的方向,而一旦没有作业,她们就只能自己埋头苦读,连个方向都没有。

不多会儿,上课铃就响了。

几乎是在铃响的那一瞬间,所有的同学都闭上嘴,端正的坐在座位上,两眼直视前方,随着老师进入教室,整个教室里只余老师的声音,再无其他任何响动。

马哲课是连着上两节课的,所有中间的课间他们终於能出去上个厠所,或者喝口水、歇口气。

喜宝从书包里摸出了她的水壶,还是那个陪伴了她数年的军用水壶。不同的是,以前上初高中时,看到她拿出军用水壶,周围全是艳羡的目光,而现在,大家更推崇那些小而轻便的塑料水壶,毕竟样式新潮又好看。

正喝着水,喜宝听到身边的女生跟刘晓露说起来了入团申请的事儿。

其实,很多大城市的高中就已经开始入团了,他们班就有三五个团员,开学第一天,班主任就从团员里挑选了两位成绩好的,分别担任班长和团支书,至於其他的班干部则由这俩人自行商议,而类似於像宿舍长之类的职务,更是跟老师无关。

大学的自由度真的很高,幸好,他们这个年代的大学生幷不缺乏自控力。

入团申请书,几乎全班同学都填了,没填的也是因爲她们本身就团员。至於入党,大一新生连申请的资格都没有,一般这事儿都会在大三以后再提。当然,若是特别优秀的学生自是另当别论。

喜宝也填了入团申请书,听团支书说,只要出身没问题,学习成绩一直保持着优秀,期间又没有犯错,通过的概率还是很高的。

这事儿,办完后就被喜宝抛到了脑后,要不是今个儿临时听人提起,她都快忘了。

那女生和刘晓露聊完了入团的事儿,又提起了各系的不同。说到外语系时,再度羡慕不已︰「你们系不单老师和领导重视,也是最受其他系男生的喜爱了。」

外语系出美女,尽管这话全无道理,不过每年报考外语系的,确实是以女生居多。就说今年好了,光是喜宝所在的英语系,一共有两个班级一百十六位新生,其中却只有十二个男生,可见男女比例之夸张了。

巧合的是,这一届的新生里,丑的还真没有,倒是土气的有不少,可仔细看去,各个都是眉清目秀,还有好些个极品美人。

喜宝喝完了水,又复习了一遍上节课的内容,趁着还有几分钟的空闲,开始翻看起了下节课要教的内容,她其实已经预习过了,不过能再多看两眼总是好的。

一旦进入了学习状态,她就彻底无视了周遭的情况,完全没有注意到,她身边的女生在说到外语系极品美女的时候,笑着瞥了她一眼。

……

入夜,洗漱完毕后,女生们纷纷坐到了床上,或是坐着看书,或是闭着眼睛无声的背着单词,极个别会凑到一起说会儿悄悄话,毕竟学习了一天,也该让脑子休息休息了。

王丹虹一脸烦躁的拿手拍着薄被,她是乡下学生,其实情况应该是跟喜宝类似的,然而她没有喜宝那么幸运,小学语文是当地的乡村老师教的,那个老师本身就是初中文化程度,一辈子没离开过当地,教书再认真,也无法掩饰自身的缺陷。

因此,面对如同天书一般的音标和英文字母、单词,王丹虹几乎要疯。

正好喜宝背完了今天教的内容,正打算起身倒杯水凉着,就听到王丹虹郁闷的叫了她的名字,问她︰「宋言蹊你以前是不是学过?对了,你是爲啥选择了英语系?」

「我只学过汉语拼音,报考英语系是我高中班主任建议的。」喜宝谨记她奶的叮嘱,不过一般的日常对话,她还是态度很好的回答,边说着边拿出热水瓶给自己倒了半杯水,顺口问道,「那你呢?」

「被调剂过来的。」王丹虹一头栽倒在被子里,她的成绩在她所念的高中里是一等一的好,可放在全国却不是那么一回事儿了。可她又一心想来京市大学念书,分数不够,自然就被调剂到了冷门的专业。不过,话是这么说的,能考上京市大学本身也是件极爲了不起的事儿,再说了,英语系搁在外语里头,是绝对的热门。

水还有些烫,喜宝把搪瓷杯搁在了书桌上,笑着抬头看王丹虹︰「外语很重要的,咱们好好学,以后不愁找不到工作。」

「大学生是包分配的,我干嘛要担心找不到工作?」王丹虹还是很頽废,可她已经考上京市大学了,绝没有勇气选择复读,再说了,她家里也无法承担复读费用,要知道高中是自费的,大学则是费用全免,而且每学期都会有不菲的奖学金。

见她俩聊了起来,其他女生也都累了,顺势放下了课本,趴在床头加入了聊天队伍。

「宋言蹊,你是在县里念的小学吗?」

喜宝摇了摇头︰「初中和高中是在我们县里的县一中念的,小学是队上的。不过现在改名了,叫红旗小学。」

「那为啥你会学过拼音呢?你们老师那么厉害?」

「我们老师呀!」喜宝想起了自己的启蒙恩师,不由的嘴角上扬,「曾校长可厉害了,他是在京市上的学,就是咱们京市大学的附属高中,京大附中。」

「什么?!」除了喜宝之外的其他女生齐刷刷的惊呼。

京大附中不止是京市的重点高中,搁在全国范围内都是极为有名的。最典型的例子就是,光说今年,京大附中就有五成的高三毕业生成功的考入京市大学,至少九成考上了重点大学。

「我没说过吗?曾校长是京市人,他爷爷还是咱们京大的老教授呢,父母也都是高级知识分子,他是因爲当年主动要求下乡支农才去了我们家那边。去了没几年后,就当上了队上小学的校长。」

「你的运气太好了……」王丹虹眼神复杂的看着喜宝,紧接着就跟浑身力气被抽空一样,躺到了床上,「知青啊,我姑父也是知青,在回城政策出来之后,就跟我姑姑离婚了。我小姑人可好了,以前最疼我了,离婚后带着孩子回了娘家,可我大伯妈那人坏透了,天天在家里駡人,我小姑回家没两年就病死了。」

喜宝宿舍八人里头,有六个是乡下来的,还有两人里头,一个是来自於小县城,唯独只有刘晓露是大城市的女孩子。

提起知青的事儿,除了喜宝之外的其他女孩,都没有任何好感,包括刘晓露。

「我大舅也是知青,当年我外公选择留我小舅在城里,让我大舅下乡支农去了。我妈运气好,毕业的时候刚好工厂找工,她考上了,然后经人介绍跟我爸结了婚,不到两个月就怀了我,正好逃过一劫。前几年,我大舅回来了,他明明就在乡下娶了媳妇儿生了孩子,结果就一个人回来了。回城后不久,气死了我外公,抢了家里的房子,还把我小舅一家子赶出来,非说全家都欠了他的。」

刘晓露当然也明白,当初大舅是爲了家里牺牲的,可这是国家的政策,也不能完全怨家里吧?而且,她小舅身体很不好,如果真的去了乡下,是绝对捱不到回城的。

其余几个女生也不由的说起了自家的事儿,哪怕家里人没有跟知青结合的,亲戚朋友里头也有不少。就有人问喜宝,难道恰好分到你们那儿的知青都是好的?

当然不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