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章(1 / 2)

第 10 章 我们终於合法同居了

早上醒来,我一看闹钟,都快八点了,赶紧推身旁的林知逸,「快起床,要冲到了。」

他应了一声翻身继续睡。

我见状又催促了一声:「赶紧起床!不然真来不及了。」

他终於爬起来穿衣服。

看他漫不经心的动作,我一边走向洗手间一边叮嘱他:「你快一点,豹的速度!」

我进了洗手间挤上牙膏正准备刷牙,突然有个人从背后把我拥住了。我说:「干吗呢?现在可没时间搞暧昧。」

他一本正经地说:「你不是说抱的速度,这就是抱的速度啊!」

「……」

那天上班,在拥挤的公交车上,我居然会想起刷牙时林知逸抱着我说「这就是抱的速度」的画面。

心里腾起一丝温暖的同时,我还想起了上学时的一个片段。

有次我和他一起在校园散步,只觉得秋风瑟瑟,我环抱着自己,几乎要像刺蝟一样缩成一团。

当时我低着头看脚底下的树叶,脑中浮现的是偶像剧里的画面:通常女主角冷的时候,男主角会脱下自己的外套裹在女主角身上。

正遐想联翩,一旁的林知逸伸出手臂揽过我的肩膀,紧紧把我拥在怀里。

他这突如其来的动作委实让我吃了一惊,我问:「你干吗?」

他说:「你想想看,从我认识你到现在,我给你买过多少『水晶葡萄』喝了。所谓滴水之恩,当涌泉相报(抱),就是要这样抱的啊!」

「……」乱用成语真是够够的了。

只是,他的怀抱真的好温暖。

依偎在他怀里,会想起一句歌词——「两个人的微温靠在一起不怕寒冷。」

异地恋的时候,每次分离很久才见面,两个人就格外珍惜在一起的时间,甜言蜜语都说不够,轻易是不舍得说对方一句不是的。但是住到一起以后,所有朦胧的美感变成柴米油盐的直白,同时,我也逐渐了解到温润如玉的林知逸的另一面。

某个周末,公司组织去天津某度假村玩,缓解下工作压力。原本是件可喜可贺的事情,可听说主要项目是泡温泉、游泳啥的,我就有些畏惧了:一来我不会游泳,二来就我那身材,也没有显摆的必要吧?

同事小P让我带上泳衣。我说:「我没有泳衣,也不会游泳。」同时我脑补了下自己穿三点式泳衣的画面,觉得有些惨不忍睹,於是我问:「我能不能穿多一点泡温泉?」

小P狂笑,「难不成你要穿毛衣泡温泉啊?」

其实我的意思是能否穿保守型泳衣。

我把此事跟林知逸复述了下,他说:「不会游泳怕什么呀,你有两个游泳圈,可以漂在水上的嘛!」

小样,胆肥了嘛,什么时候开始,居然敢对我这么毒舌了?

我到北京后的第一个中秋节是和林知逸一起过的。

我从小就爱吃鱼、虾、蟹,那天晚上,他特意请我去一家做香辣蟹很地道的餐厅吃饭。

我小时候生活在鱼米之乡,林知逸小时候生活在云贵高原,地域差异决定了我们的饮食习惯差异:比如我爱吃海鲜,他对海鲜毫不感冒;我吃得清淡,他无辣不欢。

那天我对付螃蟹对付得正欢,林知逸就坐我对面看着我吃,「我就搞不懂,你怎么爱吃螃蟹?费那么大劲才吃那么一点肉,投入产出一点都不成正比。」

就为了那么点鲜嫩的螃蟹肉,我戴着透明手套的手压根闲不下来,我忙里偷闲回他一句:「这就是你这种不爱吃螃蟹的人永远都不会懂的乐趣。」

他叹口气说:「要是逛街时,也能拿出你吃螃蟹的这种投入产出比就好了。」

我:「……」

吃完螃蟹,加水,之前的调料当火锅底料涮羊肉、蔬菜,林知逸终於有种活过来的感觉。

晚饭结束,我们步行走回住处,要步行二十分钟。走到中途,我说:「太累了,脚都不想活了。你可以背我吗?」

林知逸愣了下,看看周围,「这不太好吧?」

我循循善诱,「都晚上了,路上人不多,何况你们老家不都有娶媳妇、背媳妇的习惯吗?你就当提前体验下做新郎官的感受。」

他内心挣紮了几秒钟,终於下定决心,蹲下身,「好吧。」

我憋住笑,大咧咧地跃上他的背。

他「哎哟」几声,磨蹭半天,才站起来。

我趴在他背上,附在他耳边说:「不是说每个成功的男人背后都有个伟大的女人吗?我这是让你成功的节奏。」

他回应:「……这也伟得太大了,感觉最起码胖了五斤。」

「嗯?是不是膝盖痒了,好久没跪键盘了?来,我给你来点音乐,来点动力。」说完,我开始哼唱猪八戒背媳妇的音乐,「蹬等邓等邓邓,等等邓邓邓邓蹬……」

夜晚的北京灯火通明,我们沿着三环向我们住的小区走去。

以往的中秋节我都是在学校度过,每到这个时候,学校里总会飘着桂花浓郁香甜的气息。

北京城太大了,我们所路过的每个角落都没有闻到一丝桂花香。我不禁有点怀念那种味道了,也开始回忆起我和林知逸在学校度过的那个中秋节。

那天,他和我一起在学校西门外散步,给我戴上定情信物水晶手链,唱了Because of You之后,我们走回学校,路过图书馆,他把他图书馆信箱的钥匙塞给我,「我信箱里有瓶矿泉水,你帮我取下。」

我不明白他为何要让我跑腿,但还是进了图书馆,打开他的信箱,发现里面有一盒包装精美的月饼。

我拿着月饼走出图书馆,看到他站在原地,害羞地对我笑。原来这盒月饼是他送给我的中秋节礼物。

虽然我并不是很喜欢吃月饼,但当时收到这份礼物还是挺高兴的。

他送我回宿舍的路上,一阵风拂过,带来桂花的香味,我说:「小时候,我有次去爸爸的工作单位,爸爸让我和一个姐姐一起玩。那个姐姐的房间很香,我问她是什么味道,她指了指她桌子上的玻璃瓶子,里面插了一枝黄色的花,她告诉我,那是桂花发出的香味。后来她也帮我折了一枝,我带回家夹到课本里,於是上课时,我都能闻到桂花的香甜味道。」

林知逸听完后说,「我去帮你折一枝桂花,你带回宿舍放到矿泉水瓶里养着,这样你的宿舍就是香的。」

我本来想拦住他的,但他还是跑到他们学院的教学楼后面采摘了一枝桂花送给我。据说他摘的时候刚好被他们学院的老师看到,吓得他后来一上那老师的课就躲到最后一排。

他说那是他第一次做小偷。

很久之后,我对他说:「其实摘桂花是你第二次做小偷,因为你第一次做小偷,是偷走了我的心。」

回想起从前的点点滴滴,再看看眼前这个背着我走在异乡街道的男孩,我默默在心里说:希望,以后的每个中秋节,我都可以和你一起度过。

林知逸的朋友送了他两张演唱会的门票,他借花献佛邀我一起去看。

「谁的演唱会?」我一听演唱会就来劲了,心想是刘德华还是周杰伦呢?

「法国香颂天后的,叫什么凯丝的,名字太长,记不住。」他说。

「法语我听不懂,没兴趣。」我有些扫兴地说。

「一张票五百八十八块,你不去就浪费了一千多块钱!何况,人家法国天后难得到咱们中国一次,你就给人家赏个脸去看呗!而且人民大会堂多气派啊!你去看看也能长点见识,对你写作也有好处啊!」

一千多块钱!人民大会堂!写作!这几个关键词足够打动我了。

穿过宽敞明亮的人民大会堂,走在柔软的红色地毯上,我遐想联翩,彷佛自己正走在婚礼的红地毯上。

於是,我对一旁的林知逸说:「在教堂举办婚礼时,走的红地毯应该也跟这个差不多吧?」

他看着我说:「我又没走过,怎么知道?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