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12章(2 / 2)

洪素素看了眼站在远处不方便和他们太靠近的痘痘脸林枫,轻轻地摇头:“这个时候,我不能走。”

“可是你要是受伤地话,肚子里的孩子——”

“后果我知道。可我还是不能走。”洪素素固执地摇头。“放心吧,我会注意好自己的。”

“水妖。麻烦你了。”北王转过身看着水妖说道。由他来保护洪素素的安全的话,应该不会有太大地问题。

“他已经说过。”水妖冷淡地说道。

北王向和其它人一样守在门口的林枫看了一眼,他又对着自己抛媚眼,然后从口袋里拔出一把长刀,同时也从腰上拨出了枪。虽然自己这边不方便第一个开枪。可总是要预防万

林枫刚才的一番慷慨激昂地演讲让洪门不少弟子记住了他。正在执行任务的几个洪门弟子看到林枫也被派来守门,都笑着向他打招呼。

“兄弟。你哪个堂的?怎么从来没有见过你?刚才你说地话可真是刺激啊——这些事我也听说过,没想到是真地。真***——现在供奉堂地老大都看好你了,你这次要发达了——”一个年轻人拍着林枫的肩膀说道。

“有命活过今天再说吧。”林枫笑着摇摇头。他不是洪门的人,对他们羡慕不已地供奉堂老头召见没什么兴趣。但又不能表现的太明显,所以脸上虽然激动,还刻意地压抑着。很典型地闷骚样子。

“放心吧。有北王在。我们输不了。还是第一次跟北王并肩作战,真刺激——”另外一边地战友一脸兴奋地说道。

他的话倒让林枫心里有些隐隐担忧。北王在洪门的影响力太大了,重情重义这条在官场商场或者说是在其它的什么场合,也许会让人说成是傻帽。可是在帮派里面。这种人是很受人尊敬和爱戴地。而且北王能力卓越,身边还有一大群忠心勇猛的下属。到时候到底是洪素素做门主,还是他呢?

不过想想北王的为人。这种担心倒也不是太强烈。就因为他是这种性格,所以很多理所当然做出来地事他却做不出来。刘阿斗那么愚蠢为何诸葛亮还死命地扶着他?

有人喜欢权势,而有些人更喜欢清史留名。

计不凡的车队在山坡中间停下来,然后丰雅开始把人分成四个小队,从别墅的四个方向攻击。他们的目标是抓拿北王和洪素素这两个洪门叛徒,打的是解救二爷,替五爷报仇的口号。

其它的地方都有高墙拦截,如果不使用重型武器把墙轰倒的话。不太容易进攻。而正门也是攻击地主力方向,人数是最多的,计不凡亲自坐阵指挥。

“可以开始了。”计不凡挥手说道。这又不是什么部队演习,还必须得到规定的时候才能动。早一些解决问题才好。他的手机已经恰好地忘记在车里了,既然已经走到这一步了,谁的电话他也不会接了。

如果能干掉北王和洪素素的话,洪姓派群龙无首,他就能顺势将洪姓派给吃了。那个时候,他是统一洪门的英雄。到时候,再也不用听后面那几个老头子愚蠢之极的指挥了。

如果这个机会没有出现地话,他还能继续等待。也许是一辈子。但既然这个机会主动地掉在了自己的面前,他就一刻也等不了了。此时不搏何时搏?

撤人?脑袋秀逗了才干这傻事。

计不凡的人才刚刚爬上来。还没走到门口。守在大门边的林枫就一枪干倒一个,旁边地队友脸色大惊,正想提醒他门主有令不许率先用枪,可他已经大声喊道:“计不凡杀人了——计不凡用枪了——大家快打啊——

大家还真当是计不凡的人率先开枪了,一个个地赶紧把刀子重新插回去。然后从腰上把枪给拔了出来。负责防守其它部位的洪门弟子更是不知道前门发生了什么事。听到有人这么一吆喝,都拔枪射击了。激烈的攻防战开始了。

计不凡在前门。自然将这一幕看的真切。没想到洪门弟子里面还有这样的货色,他这么一喊,大家都有个先入为主地观念,到时候责任肯定都是在自己身上。认准了那个痘痘脸,准备呆会儿结束战斗地时候把他给凌冲了。

果然,牲口一看到骑士团团长抖出来的兵器就满脸兴奋起来。

想抽可以用鞭子,想砍可以用刀子,想刺可以用匕首,想砸可以用锤斧,想划没 刀片快,用起来超级难,收起来不如飞镖小,放出去不如绳镖长——如果不是插在腰上感觉很地话,在冷兵器中它几乎一无是处。

软剑,在一些人眼里和自杀剑无异。那不是用来伤人的,而是用来伤已的。如果没有几把刷子的,很少敢用这种兵器。可敢把这种武器当作主兵器的,那么自身肯定会有几把刷子。

牲口一脸笑意地对骑士团团长说道:很好。很好。我已经记得你了。你是第一个在我面前用这种兵器的人。我知道他很有难度——你可以告诉我你的名字吗?”

“我只是集体地荣誉。东郭家黑色骑士团。”骑士团团长面无表情地说道。手中的软脸下垂,像是欧州击剑先的准备式。明晃晃的剑身,犀利地剑尖轻轻地颤抖,一阵风过,整只剑就抖动的更加激烈。

“黑色骑士团。好吧。我记住它了。现在,我们可以开始了。”牲口提着屠刀对骑士团团长说道,有些蠢蠢欲试。

唰!

如毒蛇出芯,刚才还一直轻轻摇摆的软剑突然间向前窜过去,而目标正是牲口的脖子。这是人体最脆弱的地方,也是最难防守的地方。

软剑的剑尖根本像条左右游荡的蛇,没有固定地一点,在他抖动的范围内每个点可以用来攻击,这也是软剑的优势之一。让人不容易找准攻击点。而骑士团团长显然对这一块很清楚。

牲口脸上的笑意消失了,握着屠夫刀的右手紧了紧。等到软剑离自己的位置越来越近,来到自己的攻击范围时,牲口才闪电般地出刀。这一刀大开大阖,而且是全力砍在游过来的软剑剑身上。

屠夫刀属於硬性的重力兵器,而且是牲口全力出身。软剑剑身立即下坠,它本身就没有承受重物的能力。可是它下去的快,回来的更快,骑士团团长猛地向上抖动手腕,那如灵蛇一般柔软的剑身竟然缠上了牲口手上的刀子。

牲口连退两步,软剑也不依不饶地跟上。它的剑身本来就比屠夫刀要长,所以在距离上很占有优势。牲口第一次遇到有人用这样的兵器,也没有看到其它的解决方案。看到这软剑冲是如影随形地跟着自己,想把刀拔出来都没有机会,还真是有些吃惊。也幸好杀手的心理素质好,不然这个时候恐怕都要方寸大乱了。对方的难缠出乎他的意料之外。

手上的兵器无法解脱,牲口就一脚往身体跟着剑身赶过来的骑士团团长身上踹过去。骑士团团长犹豫了一下,不想放弃现在在兵器上取得的优势,想抬起脚准备和他来个硬碰硬。他曾经刻意地练过腿功,应该不会太吃亏。

膨!

两人的小腿结结实实地砸在一起,牲口的身体摇晃了一下,而骑士团团的整个身体都后退了好几步。

没想到腿上的力道比他差了那么远,这不得不说是一个很大的打击。小腿锥心的痛,但这种痛对他们来说是可承受的范围之内。软剑一抖,骑士团团长再次向牲口扑过去。

这次他学精明了,尽量不要有身体上的接触。用兵器来制胜。软剑不适合砍与刺,但可以割,它可以轻易割断血管与关节处的韧带,而且挥动起来可以像鞭子那样速度极快,即使一击不中只要一抖就可以迅速下一击,让人防不胜防。

其实大家不知道的是,软剑是靠割断颈动脉来杀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