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34章(2 / 2)

「哎呀,分手好啊。分手好啊——你不说这句话,我也要劝这位兄弟和你分手呢——」林枫捧着玫瑰花从背后走上来。

「你是谁?」女孩儿不悦地瞪着林枫。/

「我就是那个抢走他花的帅哥。——我不知道这花是他掏了多少钱买的,但是我出了十倍甚至二十倍地价钱来买,他都没有卖,说要献给你,呆会儿你要上台表演节目,还是我挣住他的肩膀。他才痛的握不住花了被我接走——」

「长相是父母给的,家世是天生的。以后爬到什么样的位置才是由个人能力决定——你说的那个什么公子的钱难道是他自己赚的?他父母如果明天坐牢他后天就得去街头乞讨—和你说这些没意义,很多美女争着抢着想要我的口水。分手了好啊,你配不上这位兄弟。长的跟芙蓉是地,气质像芙蓉她妈,身体干瘪的像柴火棍,女人应该有的你都没有,男人才有的胡子你却有了—还送你玫瑰呢。狗尾巴草都是抬举你了——」

林枫恶毒地诅咒道。他不是君子,心时胡不爽的话就直接说了出来,才不会顾忌别人会怎么想。与其憋在心里自己难受,还不如说出来让别人难受。

那个女生满脸铁青,身体气的直哆嗦,然后狠狠地瞪了林枫一眼,哭着跑了。

林枫把花塞到那个男生怀里。拍拍他的肩膀,说道:「要不要追?这件事因为我而起,如果你要追的话我会提供一枚钻戒。她会回心转意的。」

男生沉重的抬起头,苦涩地笑笑:「算了。本来我们中间就遇到了问题。她最近总是说陈公子送了她这个,陈公子孙送了她那个——我知道最近有人在追求她。我的家境不好,什么也送不了。但我真的爱她,所以想挽回一下,说好了今天晚上会在她登台时送花,没想到还被你抢走了——既然她觉得跟着陈公子能幸福的话,那就去追寻自己的幸福吧。」

「很好,你是艺术学院的?」林枫又一次拍了拍男生的肩膀。这男孩儿个子不高。样子不帅,气质不好——怎么跑来这学校?

「嗯,学表演的。但是——」男生无奈的摊摊手。转身要走。他对前面的路没有一丝信心了。

「等一下儿。」林枫走上前去,把自己地手机号码念给他,笑着说道:「如果有任何需要,你都可以打这个手机号码。我告诉你,我可是很牛逼的哦。我们家在中央有人。」

「谢谢。但号码我忘了。」男生转身走了。顺手把那一捧玫瑰塞在路边地一个女生怀里,惹的那女人一脸笑容和其它女生的羡慕。

我靠,比我还会耍酷。王八蛋,前途不可限量。

表演戏的表演完自编自导自演的小品后,一个身穿白色西装的帅气男生上台,声音激昂地煸动着大家的情绪:「台下的现场观众朋友们。电视机前的观众朋友们,请你们伸出自己的双手,用你们最热烈的掌声欢迎——沈蔓歌。」

轰!哗!

礼堂这次是真的要炸棚了。所有的人都大吼大叫着发泄自己心中的喜悦。鼓掌的手已经拍红拍疼。仍然不愿意停止。沈蔓歌,真的是沈蔓歌来了。

艺术学院的学生把沈蔓歌当作一个里程碑似的人物,她是艺术学院全体学生的偶像。有一大半的学生之所以考省艺术学院而不考中央艺术学院,是因为省艺术学院里面有名师李墨,有最有人气地歌沈蔓歌,他们是冲着这两块招牌来地——

外校的学生和其他拖关系进来的人更是把沈蔓歌当作了精神偶像。出道至尽从来不参加任何形式的商业表演吊足了人们的眼球,偶尔参加以下高规格的商业活动,也只是露个面剪个彩就闪人,想亲自聆听女神的声音竟然是难上加难。现在,沈蔓歌终於在公众面前一展歌喉。能不让他们兴奋吗?

连艺术学院比林枫更加矜诗地领导也啪啪地热烈鼓掌。这还是今晚的第一次。记者们更是对着一袭晚礼服出场的沈蔓歌拚命按动着快门。明天又要新闻了。

紫色晚礼服的沈蔓歌和黑色燕尾服地林枫携手走出,台下的掌声更加沸腾,林枫在和那个报幕的主持人抆肩而过时,狠狠地瞪了他一眼:「***,竟然把我的名字给遗漏了。」

沈蔓歌挥了挥手,台下的叫声更加热烈。然后她把嘴边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,刚才还炒成一锅粥的声音嘎然而止,没有人再说话了。这让旁边的林枫看的羡慕不已。「我是从艺术学院走出去的。今天是艺术学院五十岁的生日,我回来祝它生日快乐。感谢艺术学院,感谢李墨老师,没有他们,没有蔓歌,一道《与你同行》送给大家。」

那些艺术学院的领导们一个个脸颊焕彩。因为刚才那场闹剧阴下来的脸终於重焕光明。艺术学院的学生们更是感动的有流泪的感觉。沈蔓歌,如今的天皇巨星,她当着艺术学院全体师生的面承认自己是从艺术学院走出去的学生,她说她以艺术学院为荣——

场面静了下来。礼堂地灯光都被熄灭,只有舞台上几道灯光打在沈蔓歌、林枫以及其它伴舞的女生身上,整个礼堂给人梦幻的美感。像是歌剧剧正在上演有关公主与王子的爱情故事。沈蔓歌的高贵的像个公主,林枫,,我们就当他是王子吧。谁让舞台上现在只剩下他一个男人呢。

「——你能否想起,小时候的快乐记忆——」沈蔓歌缓缓道来,有名的蔓式唱腔,声音是久历江南小镇的沉淀,每一个字都夹带着灵气和深挚的感情。让人心旷神怡。

「——你摘朵桅子花插在发梢间,我在胡同里滚着铁环。笑容在你脸上纯真灿烂,领家的女孩儿趴在窗檐,那段岁月天真梦幻,煮青梅骑竹马的童年——」林枫略带磁性的声音传来。一本正经唱起情歌的林枫还真像那么回事,引得台下的小女生惊叫连连,林枫的声音与沈蔓歌的声音倒是极其的搭配,和在一起倒是一幅「空山新雨后,天气晚来秋」轻灵脱俗的感觉,怪不得沈蔓歌会执意要找林枫拱配,搞音乐的人看人的眼睛狠毒。

「石头,快看。那家伙是不是林枫?我没看错吧?」雷达满脸不敢相信的表情。

「你没看错。就是他。那种衣服太骚包了。除了他还能有谁?」石岩愣愣地点头。

「我靠——他竟然摸了我偶像的手,我要杀了他——」雷达满脸杀气的吼道。

「是啊。这种男人就是该杀——咱们看一眼就激动的不得了,那王八蛋还摸上了——」石岩赞同的点头。

「杀他太便宜了。刚才上台扑倒了一个大美女,现在又上台牵着沈蔓歌的手——这样的男人应该打死,骂死,被男人吐口水淹死,坐老虎凳,灌辣椒水,冬天吹电风扇,夏天晒太阳——」前排的一个男生一脸残忍地转过身建议道。

缘生缘灭的时间

烟消云烟的昨天

当岁月苍老了容颜

一曲结束,台下掌声如雷,沈蔓歌和林枫拥抱在一起。在一个台下观众看不到的角度,林枫的右手无意间顺着沈蔓歌礼服后背的开口伸了进去。

明星不仅长的很明星,连皮肤都很明星。

真滑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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