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章(1 / 2)

宿命 于晴 703 字 4天前

后记

故事是去年欲提笔而未动笔的。故事之初应是属於挽泪的故事,按着才是无赦,不料《宿命》往前推,而《挽泪》压后。

《宿命》的起源……已不可考,大致是有一阵子前世今生的风潮吧,看着电视,无法理解有人以前世当借口、以今生赎罪当理由。然后我开始思考今生的我算什么?

如果我必须背负前世的罪孽,那么今生的我算付么?

一直执着在这样的疑惑里,所以动笔写了这个故事。写得好不好,我不知道,不过这倒是一本我写完之后,念念不忘,想要继续往下写的故事。

想要继续往下写,写什么?自己也不清楚。想要写无赦的每一点改受,想要写他们的每一天,想要写到他们教养孩子,想要写到他们老……听起来像要写一本成长史,是不?(一笑)

对这一本小说的眷恋很深。也许在於之前反反覆覆思考很多次吧,对於孙众醒这样的人物设定,说句坦白话,初时我觉得“天啊,我不爱这样的人,太好了,太好的人会让我觉得很恶心”;因为太过完美、太过包容的人几乎不屑於这世间:是人,都会有嫉妒、会有怨恨、会有私情私爱、会偏袒,但她没有,她是个超脱於世间的人。初时我也偏爱无赦多一点,也许他满足了我心里的恶质部分。也许因为我的个性太过淡然,因而喜爱特别执着之人。但故事到中段时,我开始偏爱起这一对,少了其中的谁都不再完整。唉,真愿能长长久久的写下去,写小说的作者们,我想大概也有这种心态吧?当写自己喜欢的故事时,内心充满一种满足感,想要持续的写,想要将其一生都写完,想要写着每一天的日记(最近这种倾向愈来愈严重)……是发狂吗?不如说是热血沸腾吧。看着自己笔下的人物开始成长、开始跳脱自己的掌控、开始有属於他们的生命力,其实是一件很好玩也很幸福的事(不信可以试试看)。

《宿命》从第一章到第九章是“宿命!”

从十章到结尾是“宿命?”(第十章洞房花烛夜?第十一章无子?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