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6章 玉米(1 / 2)

在街上,凌云买了些黄豆种子带回庄子。  这晚,修炼前,她将黄豆种在空间。

第二天凌云跟一大早上山,六只狼已经不回庄里,但在凌云上山后就会出现。她这次带回了五窝兔子,是给赵叔他们养的。

三天后,赵叔准备的做豆腐所需用具准备好了,她空间的黄豆收获不少,可以做豆腐了。

水豆腐、炸豆腐、豆浆、豆渣、豆油皮、豆干……豆腐可以延伸出的吃食种类繁多,凌云一样一样耐心的教庄上的女人们,男人们会帮忙干体力活,比如磨豆子和挤豆浆之类。

“姐,炸的豆腐好吃,豆干也好吃……”小雨吃着姐姐送来的午餐,夸赞。

“姐,你这么忙还是别来送饭啦!太热了。”小风还是想劝。

“没事,我赶车来,还好。别担心,你们喜欢吃就行。”

“凌霄,你姐姐真好!做的菜也好吃!我跟我娘说了她还不信,哼!”蹭饭三人党之一说着就气呼呼的。居然不相信他,还说什么“小孩子都觉得别人家的东西好吃”。

“姐,我们铺子里也买豆干这些吗?你店里每天四个人肯定忙不过来,幸好师傅买的店面够大!不然都放不下这些东西。”豆豆觉得豆干真好吃,可以放到铺子卖。

“铺子这两天就有卖,还不错。小虎多加了两个人来帮忙,你呀,别操心这个!”凌云认为这豆豆可能是想要做生意,每次她做新吃食他就想拿出卖了赚钱。

“嘿嘿,姐你不知道,豆豆说以后想将姐姐做的这些吃的卖到京城去。”小雨爆料。

“二哥……不许说……”豆豆脸突然涨得通红。

“豆豆喜欢做生意啊?那也要先好好读书,以后想做什么我都支持。但现在读书是最重要的,学到的东西多,做什么事情就容易些,知道吗?”凌云不认为读书是唯一的出路,兴趣才是最好的老师。把自己的兴趣当职业来做,不会厌烦不会轻易放弃,更容易成功做出成绩。而知识,能丰富思想、开阔视野、培养情操,是不可或缺的。

“姐姐不反对?太好了!姐姐放心,我会好好读书的,还要考秀才考举人呢!”豆豆很激动,他以为姐姐会不高兴的。

“凌霄,就说你姐姐最好啦!我娘说我以后要读书当大官,不然我爹就揍我!”

“我爹说只有读书做官才有出息……”

“我爹娘也这样说……”

蹭饭三人党听着他们姐弟的话,羡慕极了。

“呃?这个……你们听自己爹娘的就行。我们家和你们不太一样……”凌云暗骂笨死了,自己说话不注意场合,她的这种教育理念在这古代肯定是不会被支持。她可以这样培养弟弟,但不能去影响别的孩子,不然人家父母肯定要骂上门来的。现在可是”万般皆下品,惟有读书高”的年代,她不能成为众矢之的。

虽然21世纪的有些学者研究认为,科举制度让国家更加腐败,不该让聪明人当官。让智商高的人去做科学研究,让头脑稍微愚笨些的人做官,会更加有利於社会发展。但她现在身处这个时代,没办法改变所有人的观念,更不能去创造理想的世界。她没有那个能力,不能破坏那些已经形成的规则和社会现象。她能做的只是影响身边的亲人,给他们轻松的环境,让他们生活的更好更自由。

“对,我们家情况特殊,有我想读书当官呢!我们兄弟人多,跟你们不一样。”小风帮姐姐解围。

他不是什么都不懂的孩子,姐姐的很多想法很多做法都和别人不一样,但他明白她是为了他们兄弟好。而他要做的就是保护姐姐。想努力读书,考状元当官,就是想给姐姐坚强的后盾。  七月,是吃嫩玉米的时候。

嫩玉米香甜,非常好吃。

在六月三十聚餐时,凌云就摘了不少回庄子里,给大家尝自己种的新鲜玉米,豆豆又开始说要拿去卖……

凌云是计划在玉米还嫩的时候就开始卖的,不过,地点不少在朝山县,而是京城。

玄影从冀州赶回,他是唯一能陪凌云去京城的。因为他们要御剑飞行,不然玉米就算没有剥掉外皮,在路上运送的时间太长,会影响味道的。

收了五辆马车到空间,在京城外放出来,玄影先吃了易容丹再赶着五辆马车从城门进去。至於凌云,结丹后她不用吃易容丹可以直接幻化形象,这次还是老公的少年模样。

这次凌云没有对玄影掩饰自己的储物袋可以装活物,虽然她是从空间拿的。不过玄影也没有问,他以为是因为她修为增加才能做到,而自己不能修真,储物袋就放不了活物。

“我们买锅去自己宅子里将玉米煮熟,再到那些酒楼去找老板谈,怎么样?”凌云提议。

“这注意不错,那你打算卖什么价?”玄影笑问。以他对她的了解,花这么多心思来卖东西,价格不会低。

“一百根以下,每个五两。一百根到一千根,每个四两。再多的三两半……”凌云黑心的开价。京城人多钱多,酒楼吃饭的都是有钱人,有钱人喜欢稀罕物,不坑他们的难道去坑老板姓?

“我们只卖这五车?我可记得你你还收了不少存着呢!”玄影狐疑。

“我自有打算!别担心……快干活去!”凌云高深莫测的笑。

京城最大的酒楼,名字是“广聚轩”。

凌云站在大门口,对身边背着背篓的玄影说:“等会我来谈,你看我眼色行事。”

“卖个东西你动这么多心思干嘛?我一个人就能解决。你看我的吧!”玄影不屑她这小心的样子。

“那行,我不说话,你搞定。”能偷懒,她非常乐意。

“叫你们老板来,我这有些稀罕东西,要跟他谈谈。”玄影进门就对一楼那柜台后的掌柜说。

掌柜怀疑的看着他,穿的不怎么样,能有什么大买卖?

“不信?那我可走了,以后再找我,我可是要提价的。”玄影说完不等他反应过来,转身就走。

凌云想挠头,他这是干什么?欲擒故纵?可走的那么快,人家就算是想追也追不上呀!看不懂,不过还是快步跟上出门。

“广聚轩”斜对门,又是一家大酒楼。名字凌云印象中是比较常用於酒楼的,叫“醉仙居”。

“掌柜的,叫你们老板来,我这稀罕东西那广聚轩竟然不识货,我还不卖他们了呢!有他们后悔的时候。”玄影满脸愤慨的样子。

这时凌云懂他的办法了,有些想笑。

果然,那掌柜开始也是看他的衣着,但听到广聚轩的名字,马上决定先信无妨。不然要真是稀罕东西,那他们能压那广聚轩一筹,老板不会少他好处。

“您先请坐,稍等片刻,我这就去叫老板。”掌柜说完走的飞快。

最后的结果不出意外,老板在看了玉米并尝了以后,买下了玄影背篓里面的三十根熟玉米。还让他们明天再送五百根来,付了一百两定金。

不过,对於他提出“你们只能卖我们这一家”的要求玄影强硬拒绝,他又不是傻子。

第二天,两人送完给醉仙居的玉米,拿到余款,接到明天八百根的订单,出了酒楼不远,就被拦住了。

“两位公子,请留步!”

凌云看是个衣着光鲜的有些肥胖中年人,准备抬腿就走,她不认识。